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9)桂0902执259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联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德军、李德宽、桂林李大伯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市穗源米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9)桂0902执25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联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德军、李德宽、桂林李大伯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市穗源米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18)桂0902民初327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德军▼
01
李德军,男,1959年9月24日出生,汉族,
住广西灵川县灵川镇灵西路23号,
公民身份号码:452322195909240018。
被执行人:李德宽▼
02
李德宽,男,1953年7月18日出生,汉族,
住广西桂林市叠彩区环城北一路4号1-4-1,
公民身份号码:452322195307182738。
被执行人:桂林李大伯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西桂林市杨柳园饲料市场北面。
法定代表人:蒋碧媛。
被执行人:玉林市穗源米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韦福村8队。
法定代表人:李德军。
未履行债务:本金3330000元以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从2018年6月21日起按月利率5.8‰暂算至2018年8月9日,利息为28714.58元,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债务本息结清之日止。)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执行回款的40%。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被执行人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电话:0775-2650836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358号)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来源: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